【喜迎兩會·協商民主促履職】蕭縣政協:“有事好商量”激發基層治理新效能
拂曉新聞網--拂曉報訊 今年以來,蕭縣政協切實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積極參與基層協商民主建設,全縣23個鄉鎮24個村(社區)搭建起“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會議平臺,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展現了獨特優勢、發揮了積極作用。
堅持黨的領導,體現協商政治性。蕭縣政協始終堅持協商政治性,確保黨的領導自上而下、自始至終貫穿于協商全過程??h政協黨組就進一步推進“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會議平臺建設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并得到縣委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各鄉鎮黨委集體研究,征求村(社區)黨總支意見,共同確定開展基層協商村(社區)名單。研究制定《鄉鎮政協工作召集人制度》,充分發揮縣政協鄉鎮政協工作召集人職能,明確要求鄉鎮政協工作召集人“負責落實轄區內基層協商工作”。在協商議事規則中規定擬協商議題必須經鄉鎮黨委審批,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擔任協商議事會議第一召集人。
聚焦主責主業,提升協商專業性。蕭縣政協把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建設作為新時代人民政協發揮雙向發力作用的重要抓手,不斷探索提質增效的模式、方式。明確政協是協商議事會議平臺建設者、流程引導者、議事傾聽者的功能定位,不在具體協商議事內容方面發表意見看法,做到“幫忙不添亂”。依托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站等資源,按照有場所、有標識、有制度、有組織、有活動、有成效的“六有”標準,幫助制作了協商議事會議成員、規則、流程等制度展板和桌牌、胸牌、記錄本等會議用品,實現組織架構、工作規則、工作流程和工作口訣“四上墻”。切實發揮委員主體作用,選擇本鄉鎮履職能力強、積極性高的委員擔任協商議事會議第二召集人,通過舉辦委員培訓班、召開專題研討會議、界別活動學習等方式,幫助委員盡快熟悉基層協商民主理論和業務知識,有效協助第一召集人開展工作、監督協商成果轉化。
建強工作機制,強化協商實效性。規范協商運行機制,對協商內容、協商形式、協商范圍、協商流程、協商頻次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探索構建“確定協商議題、明確協商主體、開展商前調研、組織協商議事、運用協商成果”等五大環節,確保工作有規可循、有章可依。召開鄉鎮政協工作召集人會議和全縣“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會議現場推進會,學習觀摩試點村(社區)召開協商議事會議和協商成果落實情況。引導村(社區)協商議事會議選擇移風易俗、土地托管、村改社區、水利冬修、鄉村道路建設、暖民心行動等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公共利益的事項作為協商議題。目前,全縣已召開“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會議50余次。通過協商,一些真正惠民利民的意見建議得到充分采納和實施。楊樓鎮新廷社區婚喪嫁娶事宜實現集中辦理,并將新建老年助餐點,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王寨鎮吳河涯村協商推進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集約土地1658畝,今年村集體經濟突破百萬元,實現農民、村集體“雙增收”;白土鎮費村社區通過協商,維修路燈100余盞,硬化路面2800余平方米,疏通河道10余條,為村民發放購買種子補貼6萬余元等。
堅持履職為民,突出協商群眾性。始終堅持群眾在協商議事會議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在協商的各個環節廣泛征求意見建議。突出成員在群眾中的廣泛性和代表性,引導村(社區)選擇本地在群眾中威信較高的“兩代表一委員”、村民代表、“五老”、鄉賢等擔任協商議事會議成員,成員規模30人左右。協商議題由協商議事會議成員在群眾中征求并在會前公示,協商成果及轉化落實各個環節均邀請協商議事會議成員和群眾參加,讓群眾真正看到協商作用得到有效發揮,提高群眾參與基層協商的積極性和滿意度,真正將“有事好商量”協商議事工作打造為黨委、政府的“好幫手”、人民群眾的“連心橋”、委員履職的“新平臺”。 (記者 馬競)
責任編輯:丁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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